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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1日電)通緝中的前立委何智輝,被控於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發放農林公司獎勵和室電動床哪裡買金涉貪。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見解,判何智輝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定讞。

此外,同案被告前農林公司董事長熊名武,判刑7年、褫奪公權4年;2人須連帶追繳贓款新台幣5209萬元。

判決書指出,何智輝被控於民國82年擔任苗栗縣長期間及88年擔任立委期間,涉及久俊工程開發、關說銅鑼徵地發放農林公司獎勵金貪污案、新竹企銀三義分行、國華人壽違法超貸等案,遭控貪污、背信。

法院一審時,判處何智輝有期徒刑19年;高院二審時,何智輝遭判15年,其中3個背信罪各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背信部分因屬二審定讞,何智輝已繳交罰金執行完畢,但為農林公司向科管局關說,發放電動床廠商獎勵金遭控貪污部分,何智輝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本案更一審時,何智輝一度因行賄承審法官獲判無罪,並在檢調搜索拘提當天跳窗逃逸潛逃出境,遭檢方通緝,期限至民國124年,案件也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判何14年徒刑,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三審則判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8年。

案經上訴,新竹電動床最高法院今天維持高院更三審見解,全案確定。10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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